2008年3月19日,对于分众无线掌握了2亿多手机用户信息并大量发送垃圾短信一事,有律师称,分众无线嫌侵犯个人隐私权以及单位的商业秘密,同时,运营商也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
上海中汇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律师表示游云庭表示,作为群发短信业务之一的分众无线掌握了2亿多手机用户信息,如果如分众所说是通过互联网检索到的资料,由于互联网上检索到的资料都已经公开,并不侵犯用户的隐私权。
但新闻报道也提到分众的资料库中拥有某俱乐部用户的详尽资料且未经该俱乐部批准,这也说明该公司很可能也通过其他渠道收集甚至收买个人资料,而这种收集则涉嫌侵犯用户隐私权以及该俱乐部的商业秘密。
另外,如果如分众所说是通过互联网检索到的资料,由于互联网上检索到的资料都已经公开,并不侵犯用户的隐私权。但新闻报道也提到分众的资料库中拥有某俱乐部用户的详尽资料且未经该俱乐部批准,这也说明该公司很可能也通过其他渠道收集甚至收买个人资料,而这种收集则涉嫌侵犯用户隐私权以及该俱乐部的商业秘密。
他也认为,运营商身兼短信SP的实际监管者和群发短信费实际受取者的双重身份,首先其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其次,如果分众无线的短信群发涉嫌非法广告的,运营商由于在其中存在利益关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应加强对运营商的监管,如果发现运营商通过短信发布了非法广告,也应依据《广告法》等法律法规对其处罚。
同时,他建议,国家应立法规制两方面的行为:个人信息的非法买卖和不良使用;未经用户许可对其手机滥发广告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