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澳大利亚媒体报道,该提议将于周五在法国公布,Google此举主要源于其对网络广告服务公司DoubleClick耗资31亿美元的收购。公司希望借此通过广告销售额的增加提升效益。
电子隐私信息中心主任Marc Rotenberg就DoubleClick一事表示,“我认为Google在满足诸多隐私标准要求方面并不存在多大的压力。”
Google首席隐私官Peter Fleischer则表示此次隐私保护运动同DoubleClick收购一事无关。他在前往位于法国斯特拉斯堡的联合国教育科学与文化组织就Google隐私保护运动开会前几小时表示,“人们都希望我们能起到带头作用,提出建设性意见。为了支持全球隐私标准,必然要采取一些行动,而我们的就是这些行动之一。”
在Google此提议之前两个月,微软和IAC/InterActive的Ask.com联合督促其竞争对手们就产业标准达成了共识。
目前各国隐私法规不同导致诸如Google这样的全球性大公司很头痛。单单在美国,很多州的隐私法规就存在相互抵触的条款。全球约3/4的人所受控的隐私法规都不是很健全。
所有主要的搜索引擎公司其财务动因都是提升消费者信任度,因为他们通过收集个人数据来自定义在线广告,以迎合不同观者的口味和兴趣。他们的广告点击率越高,利润就越高。
面对来自欧洲规范的压力,Google年初宣布将逐步删除其存储的用户个人搜索信息的计划,这无疑将隐私问题推向了另一个发展方向。
之后它将其非个性化搜索计划的时间从2年降到了18个月,因为微软已经开始采用此法。
雅虎作为第二大搜索公司也表态将在13个月内陆续清楚存储的个人信息。InterActiveCorp的Ask.com甚至主动为用户提供阻止并清除个人信息储存的 工具。而在此之前,所有的搜索引擎公司都对其具体清除用户信息的日期含混带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