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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多半反对博客实名制
2007-04-23   新民晚报

  对于中国数以亿计的网民而言,有关方面宣布即将于今年6月起实行“博客实名制”无疑是近期最重大的新闻。然而,多半网民至今仍取坚决反对的态度(有调查为证)。

  反对者的理由归纳起来主要有:此法根本无法实施,因为无法杜绝个人信息的造假,也就无所谓“实名制”;个人隐私会因此泄露;会挤压了“自由言论的空间”,云云。相比之下,赞同者似乎更有着“高尚动机”,例如“可以有效遏制未成年人沉溺于网络游戏”;可以警告某些不负责的用户勿肆意发布消息;可以杜绝因不良信息而引发的诽谤、造谣、侵权事件,等等。

  无可否认,由于目前网络上通行匿名方式,确实存在某些无良网民的无良行为。然而,笔者也十分疑惑,实行实名制就真的能予以制止吗?

  其实,更多网民采用网名,并非为了藉此使坏,而是如同作者采用笔名、艺人采用艺名一样,仅仅出于个人喜好,这从某些网民在BBS上频繁更换名字可以窥见。至少在目前的法律条文中尚未有见到禁止个人采用笔名或艺名的做法。“法不禁止即自由”。从这一意义上说,不允许人们在网上采用自己喜欢的名字,是有违法治精神的。正因如此,从无人敢于审查“茅盾”、“巴金”或其他作者、艺人选用自己喜欢的笔名或艺名。假如承认人无贵贱,应享受同等的人身自由权利的话,那么,为何要对网民们选用自己喜爱的网名加以干预呢?

  我国明示加入了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对言论发布仅仅提出了两条要求,即“尊重他人权利或名誉”、“保障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公共卫生或风化”。这可谓国际惯例。事实上,目前更急需的是将这两条要求经过必要的法律程序予以具体化、操作化,而这基本上与是否实行“实名制”无关。哪怕你是有名有姓发表的,有违上述两条,也得毫不留情地予以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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