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统计,截至2006年底,我国网民人数达到了1.37亿,占中国人口总数的10.5%。以网络游戏和网络音乐为代表的网络文化产业的迅速发展使人们在享受便捷的信息传递、丰富的娱乐内容的同时,也遇到了一些难以回避的问题。青少年沉迷网络游戏、色情暴力等不良网络信息泛滥、博客披露他人隐私、网络“恶搞”挑战道德底线、网络音乐和视频侵犯知识产权……这些问题的出现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担忧。
津津有味地浏览香港某女艺人被偷拍的换衣照片,热衷于把革命英雄变成可笑的小丑……低俗娱乐新闻在网络泛滥,对“红色经典”“恶搞”成风――
“泛娱乐化”倾向值得警惕
近年来,我国网络文化出现了一种“泛娱乐化”倾向。其典型代表就是低俗娱乐新闻在网络上的泛滥和对“红色经典”的“恶搞”。在一切都是娱乐的网络世界里,那些津津有味地浏览香港某女艺人被偷拍的换衣照片的网友,也许根本没有考虑过当事人要承受怎样的痛苦和压力;那些热衷于把革命英雄变成可笑的小丑的网友,可能忘记了对英雄人物应有的尊重。因此,“泛娱乐化”倾向的负面效应不仅仅在于它凸现了某些人阴暗的窥视心理和不正常的好奇心,更重要的是它颠覆了人们的道德标准、混淆了是非判断的价值观念。
有人说,互联网的虚拟性带来了网络世界的公开与自由。但是虚拟性在扩大公民言论自由度的同时,也释放了人性中的丑恶。任何人在网络上出现时都可以使用一个虚拟的网名,真实身份的隐匿使得人们容易摆脱现实世界中各种束缚,一些平时不敢说的话、不敢做的事,在网络世界里却可以肆无忌惮地去说、去做。在一些热门的论坛里,“出口成脏”的帖子随处可见,某些话之下流和恶毒,令人吃惊。有网友将这些肆意侮辱谩骂、攻击他人的网民形象地称为“网络暴民”。可以说,互联网的虚拟性为“泛娱乐化”提供了生存的土壤。
与此相比,更值得重视的是商业因素对“泛娱乐化”倾向的推波助澜。某女演员在某专业视频网上公开了自己与几位导演的性爱视频,短短几天内这家网站的点击率就飙升了上百倍。在浏览量激增以后,这家视频网站顺利地获得了风险投资。在网上,只有最具刺激性的内容才能引来大量点击。一些商业网站为了提升浏览量进而提升网站的商业价值,不惜制作耸人听闻的标题来哗众取宠。打色情“擦边球”的网站数不胜数,连一些大型门户网站也未能免俗。
针对网络中的负面问题,一些专家建议实行网络实名制,但也有些人对此持怀疑态度――
实名制能否遏制网络暴力
针对这些负面问题,一些专家建议实行网络实名制。文化部市场司副司长庹祖海近日在接受本报采访时指出,实行网络实名制不仅可以有效遏制虚假有害信息的传播,而且也为推广电子商务、电子政务提供了保障。他说:“没有网络实名制,就难以真正建立网络诚信体系。”他同时强调:“实行网络实名制不是说要禁止使用网名发表言论,而是要求在后台登记注册,网民仍然可以使用自己的网名。但是一旦出现问题,通过后台登记资料,就可以查出你的真实身份。”
不过,目前对于实行网络实名制也存在反对意见。有人认为,实行网络实名制可能暴露公民的个人隐私;而且实行网络实名制后,如何保护那些揭露黑暗、举报犯罪的网民的人身安全,也需要认真考虑。新浪网总编辑陈彤表示,网络的魅力就在于“匿名”,在网络里大家才可以自由的发表言论,至于匿名诬蔑或发表违法言论是可以通过技术手段解决的。
但是在新浪网所主持的“互联网实名制大调查”中,有79%的受访者表示赞成,表示反对的只有20%。即使是在上网比例较高的20至40岁年龄段的网民中,赞成的比例也达到了65%。赞成的理由是,这将有效地减少没有根据的辱骂和诽谤,大大缓解网络暴力。
就在中国网民和专家展开激辩的时候,2006年,韩国已经实行了网络实名制。据《环球时报》报道:2006年末,韩国国会通过法案,规定在日均登陆人数超过10万人次的网站留言栏登载文章、照片、视频等内容时,必须输入实名。对不经确认真实姓名而登录的网站,将处以3000万韩元以下的罚款,个人发布恶性帖子最高可判7年监禁,处5000万韩元以下的罚款。邻国的这些做法应该说对我们大有启示,值得有关部门研究借鉴。
净化网络文化环境仅仅依靠“堵”是行不通的。如何占领网络文化的主阵地?如何掌握网络舆论主导权?
加强内容建设势在必行
当然,净化网络文化环境仅仅依靠“堵”的办法是不行的,在供给不足的情况下,网民必然会利用各种技术手段寻求其他信息来源。因此大力加强网络文化内容建设势在必行。专家指出,只有占领了网络文化的主阵地,掌握网络舆论主导权,才谈得上引导。
尽管经过近10年的高速发展,中文已经成为仅次于英语的第二大互联网语言,但是中文网络资源只占全部网络资源的10%左右,与英语资源80%以上的占有率相比,差距明显。而且更重要的是,我们还缺乏一批在国际上叫得响,具有全球性影响力的互联网公司,高品质的网络文化内容绝大多数依然依靠进口。这一点在网络游戏、网络动漫和网络音乐等领域表现得尤为突出。虽然近年来,国产原创网络游戏的市场占有率已经超过进口产品,并有一些产品打入越南、马来西亚、美国等市场,但是原创实力与韩国等相比,还有很大差距。
庹祖海认为要改变这种局面,必须大力鼓励和扶持民族网络文化产业,首要的一点就是尽快使网络文化产业的投融资渠道畅通起来。他说:“这几年我国的互联网产业之所以能取得迅猛发展,其实主要是依靠国外的风险投资的大规模投入。国际著名的投资基金IDG已经在国内投资了数百家互联网公司。”
他认为,目前国内的融资环境对互联网产业不太有利。虽然大家一致看好网络文化产业的前景,但是高收益也往往意味着高风险,因此国内的投资者对于网络文化产业还是比较谨慎的。庹祖海说,使用国外资金来发展毕竟不是长久之计,而且对国家的文化安全也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