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指出,构建雄安新区金融大数据中心是实现新区定位的有力保障,是实现现代金融监管的必要支撑,是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陈建华建议,综合运用先进大数据理念与技术,搭建架构合理、面向应用、灵活高效,覆盖所有金融机构、金融基础设施和金融活动的大数据平台,实现数据的互融互通和关联穿透,支持数据的充分共享和深度使用,从而提升雄安新区现代金融体系效能和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至于如何构建金融大数据中心发展机制,陈建华建议,一是要创新金融大数据治理体系,二是要建立金融大数据协同机制,三是培育金融大数据产业集群。“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加快发展大数据存储备份、认证评估等配套公共服务。积极承接金融机构总部、数据中心等进驻雄安新区,发挥集聚效应,建设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金融大数据产业集群,增强金融大数据中心的可持续发展基础。”陈建华建议。
关于推进金融大数据中心技术应用,陈建华表示,探索符合我国实际的国家金融数据模型,实现金融数据互融互通。加强区块链基础技术、量子保密通信以及人工智能技术在金融领域应用研究。科学应用数据库和数据仓库搭建技术,建立架构合理,能支撑不同数据接入方式,跨机构、跨平台、跨系统的金融大数据平台。强化数据挖掘、数据分析算法及可视化技术应用,提升数据使用价值。
此外,他还建议出台大数据相关法律政策。从立法层面出台大数据法,对不同类型数据的采集、处理、存储、分析、使用、共享等各个环节制定专业清晰的法律法规,维护全链条数据权益,确保大数据安全可靠,保证大数据应用生态良好,发挥大数据最大作用和价值,体现国家治理的法治精神。